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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西安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布《西安市促進光伏產業發展若干措施(高效組件、光儲、綜合用能優化方向)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文件明確,補貼條件和范圍。
補貼條件
1.光伏高效組件補貼
(1)在西安市域內備案、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含分布式光伏和集中式光伏),項目使用的組件實際轉換效率達到24.2%以上,依據實際并網容量按照0.1元/瓦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
2.光儲項目補貼
在西安市域內備案、并網,建設容量超過1兆瓦分布式光伏,配儲比例超過20%、時長2小時以上的光儲項目,按照儲能系統功率給予0.1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3.綜合用能優化項目補貼
在西安市域內備案、并網,且運行滿一個周期(供暖設施運行由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融合電、氣、暖多能互補為一體的綜合智慧能源和冷熱電聯供項目,按照建設成本的5%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不含土地建設成本),單個項目補貼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對入選國家智能光伏試點示范項目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典型案例的項目優先納入補貼范圍。
補貼范圍
1.所有申報補貼項目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運行;
2.項目備案、建設、并網所在地且服務對象應在西安市域內;
3.所有申報補貼項目應符合國省及西安市有關光伏、儲能、供熱(冷)、氫能行業的建設規范和要求。
以下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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